2008年7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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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招投标要收30万手续费 组织旅游要求多开2万块发票
“村官”大肆索贿只为捞回“当官”成本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王佐兴 徐云丽

  “要承包工程可以,但我当年为坐上这个位置花费的30万元要你承担。”瑞安市有这么一个荒唐的“村官”,为坐上村主任的交椅耗费巨资,等手中有了权,又开始索取贿赂做起了“回本”生意。近日,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挪用资金罪批捕了这名贪婪的村主任。
  陈某是瑞安市塘下镇新居村村委会主任。2006年6月,村里准备新建村委会办公楼,建筑工程商徐某得到消息后兴趣很大,为了顺利揽到工程,他找到了村主任陈某。
  陈某深知徐某的来意,心里也打起了小算盘。事实上,只要他透露工程投标的标底,徐某就可以顺利中标。于是,陈某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好好赚一笔。陈某对徐某说:“既然你想承包这个工程,我就能让你中标,让你少出很多钱。不过,我现在有这个权力,当年也花了不少钱啊……”徐某一听,便明白了陈某的言外之意,便问陈某需要多少“手续费”。陈某举起三个手指头说:“2005年我花了30万,才当上这个村委会主任,你就把我这笔费用给付了吧。”
  二三十万不是小数目,但为了成功揽到项目,徐某二话没说答应了。眼看投标的日子就要到了,陈某果然“守信”,将徐某叫到家中,并告诉他村委会办公楼工程的标底是1000万元左右。于是,徐某据此制作了993万余元的标书。2006年8月,徐某以993万余元的最低报价中标。中标后,徐某也履行了之前的“诺言”,将“手续费”送到陈某家里。陈某打开一看,喜出望外,果然是30捆现金,每捆是100张百元大钞。
  初次“出手”便取得成功,陈某越来越觉得自己当上村委会主任是值得的,想着如果不好好利用手中的权力就可惜了。
  去年9月,陈某的好友金某向他借20万元用于购买厂里的材料。陈某是个好面子的人,他觉得身为村主任,如果这点钱都借不出,这面子还怎么挂得住?于是满口答应。可是他又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。于是,陈某想到了村里的集体资金。他找到了村委会出纳谢某,以个人名义写了张借条,而后跟随谢某到信用社领出20万元的村集体资金。拿到钱的好友连夸陈某“有本事”,这让陈某感到很有面子。20天后,陈某拿到了朋友归还的借款后,将钱还给了村委会出纳谢某。
  可是,陈某在村委会主任这个位置上并没有得意很久,有村民举报了他,他的行为也很快引起了司法机关的注意。今年5月27日,陈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挪用资金罪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此外,办案人员还发现,这个荒唐村官还借组织相关人员到千岛湖旅游之机,要求某旅行社多开旅游发票,从而非法侵占集体资金2万余元。目前,这一犯罪情节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